1、电仪车间临时用电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加强全公司临时电源线管理, 合理安全使用电力, 更好的服务于生产。2 适用范围:本公司各车间、非本公司临时用电单位。3 管理内容与要求: (每分 10 元)3.1 临时电源线安装标准 (如不按照规定,接临时电源线,查出一处不符合扣 5-20 分,造成事故按事故管理办法处理)3.1.1 临时受电电源线一律采用橡套软电缆,截面积应满足负荷要求。3.1.2 临时受电电源线应架空敷设,过马路处高度,不低于四米,厂区无车辆通过处其高度不低于两米。3.1.3 临时受电电源线沿地面敷设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3.1.4 临时受电电源线,一般不准有接头,如有接头必须采
2、取耐张处理,接头处应有防雨、水措施,不得漏电。3.1.5 临时受电电源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防护措施应灵敏可靠,整定值符合要求,室外安装应有防雨措施。3.1.6 临时电源线用电时间在 6 个月以上,应按正式电源线安装标准安装。3.2 临时电源线管理办法(如不按规定执行办理手续执行,扣除责任单位10 分以上)3.2.1 临时用电单位必须办理临时用电手续。3.2.2 本公司各车间接临时电源线,由分管本区域的电工组负责接、拆。超过区域的,用电车间向电仪车间提出申请,由电仪车间安排接、拆临时电源线,并负责安全监护。3.2.3 非本公司临时用电单位需接临时电源线,应提出书面申请,由设备部、安保
3、部审批,电仪车间负责接、拆临时电源线。3.2.4 非本公司临时用电单位,必须有电气专业人员负责维护,检查临时电源线,使之经常保持符合安装标准。由于临时电源线造成触电伤亡或其它事故损失,应由临时用电单位负责。3.2.5 供电单位有权检查临时电源线安装标准,如有不妥之处,通知用电单位处理,否则停止供电。3.2.6 由于天气恶劣和设备故障,威胁供电单位的生产,供电单位有权在通知用电单位后停止供电。3.2.7 有电气专职人员的临时用电单位,可根据申请的用电负荷情况,在自己的临时配电区域内(一周以内)自行拆联临时负荷。3.2.8 短期或间断性临时用电(用电期间间断三天以上)应与供电区域值班电工联系,停送电电源。3.2.9 临时用电使用完,办理终结手续,将临时用电申请交回电仪车间。3.2.10 临时用电单位用电必须装电度表进行计量、收费由设备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