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安全制度一、在建工程的外侧边沿与外电架空成路的边缘之间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否则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用电设备负荷线首端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三、配电箱内应按规定整齐装设各类仪表装置,动力与照明线路须分开设置,配电室内禁止住人或堆放物料。四、 架空线严禁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 架空线的最大垂弧点与地面距离4M,跨越机动车道时6M。五、 临时用电照明应设专用开关箱控制, 室外灯具距地面3M, 室内2.40M,在特殊场所,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照明。六、非专业电工禁止进行电气装置的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