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电气系统停送电管理制度1 目的: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水平,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2 适用范围:电仪车间3 管理内容与要求: (每分 10 元)3.1 电气检修应执行用电单位设备检修停、送电联系制度 。 (如未按规定执行,扣责任人 5 分,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3.2 电力调度(停、送电联系人) 。 (如未按规定执行,扣责任人 5 分,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3.2.1 负责全厂高压电气系统、变压器、高压电缆、高压电机等,电气设备上检修工作时的停送电联系。3.2.2 高压电机的开车停车,公司调度与 301 变电所联系,各有关单位执行公司调度命令。3.2.3 各单位机械转动设备(高压电气设备)检修,需停电时应报电仪车间,电仪车间安排 301 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3.3 故障倒电: (如未执行规定,延误时间一次扣 2 分,影响生产扣 10分)3.3.1 白天电气系统故障需倒电,由 301 变电所负责并报告公司调度。3.3.2 夜间高压电气系统故障及异常,301 变电所值班人员应及时准确反映情况,执行公司调度的倒电命令,并做好电气设备的倒电操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