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事故处理制度一、对三违现象必须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二、对一般的机电事故由机电长负责组织追查分析,并对事故者写出书面处罚意见,报安检站。三、对重大恶性未遂事故(性质较严重的) ,由安检站组织责任单位的领导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并将事故分析处理报告,报矿主要领导。四、对事故当事者,除处以经济上的处罚外,必须在进行安全技术学习。五、 机电队必须定期地对各要害场所岗位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劳动组织教育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 1-2 次的安全技术培训,由分管的技术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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