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以及石桥煤业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我矿机电、运输事故管理,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凡矿属各单位,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运输设备事故,应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报告。因机电、运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上报,因其它灾害事故造成的机电、运输设备损坏,不作为机电、运输事故统计。3机电、运输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施工的时间,造成损失的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1)国产设备机电事故类别的划分:第一: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故)A、造成设备直
2、接经济损失价值在 0.12 万元者。B、地面工厂造成车间供电中断 14 小时者。C、3 千伏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者。D、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不到或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第二: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A、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 50-100 万元者。B、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C、全矿井停电 10 分钟以上者,工厂全厂停电 30 分钟至 2 天者,影响全矿生产 16-32 小时者。D、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3 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E、主扇风机及分区扇风机停风时间超过 20 分钟及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