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用具使用、检验责任制度1.电气安全用具日常的使用、检查工作由运行车间负责:1.1 新领用的的用具,专责人必须检查用具是否完好,车间要留存好厂家合格证,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安全注意事项,做好用具的登帐和标识工作。1.2 用具使用前,使用者应认真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1.3 各用具的使用、检查按厂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2.电气安全用具的试验工作由电气车间负责,试验按安规要求进行,有检验记录。2.1 电气安全用具的试验要求:2.1.1 电气安全用具试验周期为每六个月一次 (绝缘棒为每十二个月一次) ,各单位应保证不超期使用,到期前联系电气试验班进行试验;未试验及新购入的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1.2 试验标准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附录五为标准。2.1.3 试验合格后粘贴合格证,试验不合格品除新购的安全用具不粘标贴,退还更换外,其它不合格品均粘贴停用证,由安监监督执行报废。2.1.4 试验后由电气试验班出具试验结果统计单,发给各车间专工留存,作为内业备查、不合格品修理和报废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