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设备科长在主管设备副总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工作。2、负责监督、检查科室有关人员定期收集、整理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理解,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及公司的决议、决定和指示。3、负责组织公司主要设备及环保、安全设施的大修、中修、抢修及系统装置检修工作,并严格按检修规程进行实施和验收。4、负责监督、检查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气瓶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安装检验、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工作。5、负责组织对设备中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技术签定,审查事故报告,参与组织制定和审批防范措施。6、参加重要生产设备的购置、选型的可行性研究,参加新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7、负责组织编制、完善设备检修规程和设备管理标准,每三年修订改版一次。8、负责制定、完善本科室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9、负责领导本科室员工进行设备危险源辨识并做出评价。10、及时向员工传达安全有关信息,在批准施工时应注意审查有关安全方面的条款。11、负责对本科室及职能范围内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