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35056 上传时间:2022-04-0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4.1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1.1 加强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规范验收程序,保证设备材料质量,保证工程质量。1.2 保证设备材料验收工作及时、准确地进行,提高验收工作效率。2.原则2.1 设备材料的检验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基本建设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有关规定。2.2 根据设备材料采购主体不同分别进行检验验收,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和承包商自行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2.3 国家规定的压力容器检验项目应前移到设备生产厂家完成。3.释义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是指通过明确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相关各方的职责,规范设备材料检验验收流程,采取必要的检验验收手段,保

2、证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工程设计和规划的技术质量要求的管理过程。4.管理要求4.1 在设备材料检验验收中,要明确各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以确保设备材料在领用前为合格产品。4.1.1 设备物资组职责归口管理设备材料检验验收工作。4.1.2 代保管单位职责4.1.2.1 负责组织设备材料到现场的验收工作。4.1.2.2 根据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装箱清单对到货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清点核实。4.1.2.3 针对所检验的设备材料性质、特点、数量合理存放。4.1.2.4 负责收集各单位、部门验收人员提出的有关设备、材料质量和数量上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并负责进行汇总并签字。4.1.2.5

3、接到设备材料到货信息后,应及时联系提货和组织卸车。4.1.3 三期办职责4.1.3.1 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4.1.3.2 接收有关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4.1.3.3 检查设备材料的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4.1.3.4 负责提出被检验设备材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4.1.4 监理单位职责4.1.4.1 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4.1.4.2 当各方面意见发生分歧时,负责协调并拿出决定性的意见。4.1.5 施工承包商职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4.1.6 供货商职责

4、负责提供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及有关资料文件。对验收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做出明确答复。4.2 施工承包商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4.2.1 施工承包商自行采购的物资,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质量保证文件。4.2.2 施工监理接到施工承包商的验收申请后,组织三期办、设备物资组、施工承包商进行验收、核对。4.2.3 三期办、设备物资组、监理单位根据协议和技术规范书等资料,按照工程要求对施工承包商自购物资进行检验,包括:4.2.3.1 有无短名单报批手续;4.2.3.2 有无中标确认文件;4.2.3.3 所采购的产

5、品是否为确认单位产品;4.2.3.4 采购的设备/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4.2.3.5 数量是否足够,是否与申报的用途一致;4.2.3.6 相关各方认为有必要时,可请专门的检验机构对物资进行检验;4.2.3.7 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确认处理意见,督促施工承包商限期整改。4.3 设备材料接收、开箱验收、保管、发放管理规定4.3.1 物资代保管单位在提货和卸车过程中,应及时清点数量,检查外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设备物资组,并取得相关记录(照相等) 。4.3.2 在设备材料到货后,设备代保管单位负责设备材料的接收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所属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到货日期、主设备名称、箱件编

6、号、运输方式、承运单位、包装方式、单位、数量、存放位置等,形成设备材料接收记录并及时录入 PMIS 系统。同时填写设备材料接收明细表(附件 1) 。在接收过程中设备供货厂家或其代理必须在场并签字确认。4.3.3 根据施工进度情况,设备代保管单位根据施工承包商的要求编制开箱计划,并报设备物资组审核。4.3.4 设备代保管单位原则上要在开箱验收前 7 天通知供货厂家,同时提前2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监理、设备物资组、三期办、档案室、施工承包商准时参加开箱验收(通知单形式由代保管单位自己确定) ,如各单位及部门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又没有提前协调更改验收日期,则视作认可验收结果。4.3.5 供货厂家未能按时派人(或书面委托)到现场参加开箱, 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设备代保管单位有权组织其他单位自行开箱验收,验收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建设单位向供货厂家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4.3.6 设备代保管单位将整个开箱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填写设备验收情况记录 (附件 2) ,后付设备、材料开箱资料移交清单 (附件 3) ,材料的验收还要填写材料验收记录 (附件 4) ,各参加开箱单位签字确认,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制度 > 机械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