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的有关规定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对施工用电检查评分标准,特作出如下具体规定确保施工用电安全,请遵照执行:一、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 TN-S 系统 (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与工作临时线分开的系统) ,设置专用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揽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二、开关箱(未级)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 或 15MA,0.1S)实行“一机一闸”,每台设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三、现场住宿工棚照明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 2.4M 应使用安全电压供电。四、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 千瓦以上的施工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来指导临时用电工程的设施布局和线路敷设以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作为工地临时用电档案的主要资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