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管理制度一:工区作业人员必须做到:1:各项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两人以上作业要单一指挥,密切联系,协调配合,杠抬物品时,要呼唤应答,统一动作,同起同落,确保安全。2:线路上有碍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在“天窗”点内进行。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参加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按规定设置防护。作业中,防护员要及时、准确、清晰地传递信息和信号,严格执行人员下道避车有关规定。3:在线路上巡检作业,要认真执行勤回头望制度,按规定及时下道避车。通过桥梁及隧道时,注意来车。二;考核制度1 防护员未按规定携带防护备品或者备品不全,责任人纳入“安质效”考核且罚款 300 元。2 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私自离岗的,责任人纳入“安质效”考核且罚款 200元。3 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及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责任人纳入“安质效”考核且罚款 100 元。4 施工中不按标准化作业,作业负责人纳入“安质效”考核且罚款 200 元。5 防护员撤离岗位或者提前下班者,责任人纳入“安质效”考核且罚款 500元。6 巡守人员作业及现场人员下道不及时,责任人纳入“安质效”考核且罚款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