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库管理制度一、设备库根据全矿设备的使用、流动、更换、领退、维修等项目建立相应的手册,其设备记帐要分类账管理。且各队有各队管理设备员,分管所管队的设备使用情况,及日常检查工作。设备库必须建立设备入库验收制、设备入井完好验收制,不论对新进设备或车间检修的设备都必须出具验收单据,验收单上要注写好验收的项目和各种设备技术数据,并签写好日期和姓名以及交货人签名等,对入井的设备要有入井验收单,逐项填写好,并签名认证。二、对于各单位丢失或工作面埋没的设备,设备库应记录清楚,并报经有关领导批准, 才可消帐, 否则要对无故丢失单位 2-3 倍的罚款 (设备原价) ,给包队设备员 50-100 元罚款。三、设
2、备库应建立各队设备使用流水账,账目必须有实际相符,凡账目不清者罚款 50 元。四、各队电缆入井使用必须由各队设备员同意才可发给,设备库电缆发放必须记清发出的数目、使用地点、领用人,并以电缆领取领料单的形式发放,要及时地记清帐务。五、对井下旧坏设备、闲置设备要及时上井,三天内由使用单位负责办理,各包队设备员负责监督。六、各单位的接到设备库的整改通知后,必须无条件地予以执行,否则设备员有权停止其设备、电缆等材料的发给及停电强制执行。七、设备库必须建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制,凡矿井内安装的机电设备应分类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严禁私自运转。八、井下各队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凡领导发现失爆情况,罚包队设备员 100 元。九、设备员发现井下设备有失爆现象必须立即令其队停电整改。十、设备员每月必须上四点、夜班且不低于 4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