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工作中安全规定1、生产车间必须积极配合好检修工的检修。2、进行所有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应插盲板的地方必须插好盲板并挂好明显标志。3、检修时使用的临时照明必须要用 36V 低压电源(容器内使用 12V) ,并且要检查电线绝缘是否良好,电动工具电源要设有触电保安器和可靠接地。4、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要有监护人 1 至 2名。5、电器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挂好“禁止合闸”警牌。合闸送电必须由主修人自己进行,禁止他人乱动。6、特殊情况下的带电作业。必须有可靠安全措施,并有监护人 1 至 2 名。7、凡需动火的,都必须办理动火证。8、对动火周围易燃物质必须清清除干净,准备好消防器材,防范于未然。9、电焊机接地线不准踌接在可燃气体的通道,阀门上,防止产生火花和高温,工作结束时随时切断电源。10、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与动火地点三者之间距离应保持十米以上,夏季防止暴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