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经理(副厂长)安全职责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动力、公用工程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负责。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3 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保证所生产加工的水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或设计、施工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 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5 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6 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7 定期召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8 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9 规定职责范围内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10 定期召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