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讲解了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综合应急救援职责、专项应急救援职责以及现场应急处置职责。在综合应急救援职责部分,文档详细说明了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安全科和调度室、设备科、动力厂、机修厂、办公室、财务科、生产区、通讯联络队、保卫科、救护队、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和物资供应队的具体职责。这些职责涵盖了从应急预案的制定与修订、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与演练、应急物资的落实、事故现场的组织调度、抢险抢修、医疗救护到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专项应急救援职责部分则进一步细化了组长、副组长、安全员和调度员的具体职责,强调了预案的制定与修订、应急演练的组织与实施、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等内容。现场应急处置职责
2、部分明确了应急自救小组组长、副组长及事故第一发现人的具体职责,包括应急资源的配备、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与培训、应急行动的落实、善后工作的组织等。此外,文档还强调了应急救援体系内所有成员的共同职责,如熟悉应急预案、汇报程序的执行、事故信息的记录与传递、专项预案演练与培训的积极参与、日常监控与辨识工作的开展等。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尤其是那些存在高风险作业环境的企业,如化工、冶金、建筑施工等行业。该文档为企业的应急管理提供了详细的职责分工和操作指南,有助于企业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展开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同时,该文档也适用于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部门,为企业提供应急管理方面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