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1.060Y78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T 31712018制鞋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Guidelines for screening and elimin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idden risk offootwear industry2018 - 03 - 29 发布2018 - 04 - 29 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顺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青岛泰光制鞋有
2、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纪业武、滕志昂、姜素霞、沙慧、刘玉鹏、张立见。制鞋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鞋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与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和持续改进。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制鞋企业生产活动过程中职业病隐患排查和治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 3012-2017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3术语、
3、定义DB37/T 2883-2016、 DB37/T 3012-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制鞋企业 footwear industry全部或部分采用皮革、橡胶、合成橡胶以及塑料、帆布、绳索、木料等材料,制成靴、鞋、凉鞋、拖鞋及木履等的生产企业。3.2基础管理隐患basic management hidden risk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管
4、理的缺陷。3.3现场管理隐患field management hidden risk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运行及维护、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等方面存在的缺陷。4基本要求4.1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机构。4.1.1组织机构可由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等组成,全面负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4.1.2组织机构(办公室)可设在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体系实施方案编制、制度建设、体系运行和维护、档案管理。4.2应强化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5、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车间(班组)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4.2.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职业病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4.2.2企业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4.2.3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定期对本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报送体系建设领导机构。4.2.4车间
6、负责人、班组长、岗位操作工等其他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职业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统计上报工作。4.3制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排查计划。4.3.1企业应编制具体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建设步骤和实施流程、明确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工作职责等。4.3.2企业应依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职业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编制职业病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并定期组织评审、修订和完善。4.4应建立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培训教育制度和考核制度。4.4.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根据制鞋企业自身特点,明确排查主题、周期及实施流程,确定隐患整改、验收工作流程,做到职责、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4.4.2隐患排查体系重点考核各部门、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排查实施、隐患报告、隐患治理、验收审核和信息档案管理等内容。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并实现与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有机衔接和高效运行。(考核办法参见附录 A)。4.4.3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保障培训顺利开展的工作措施,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