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装卸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1. .工作前须合理穿戴发防护用品。 并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2.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装运过程不吸烟。3.装卸堆放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堆放高芳不超高,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牢。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通道内。4 人工装卸、搬运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距离,一律顺肩、步调一致。5. .使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须超高、超宽、超长时,应按交通道路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6.装车后、 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 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栏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车。7. .起吊装箱件时, 应先检查箱体底脚是否牢固完好, 按吊线标志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8.装卸车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9.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坚实平整,绳索套结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处须衬垫、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绳边不准站人。10. .在铁路货场装运物件时,必须遵守该货场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