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污水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1、对各构筑物上检查、清理、取样、走路、操作时必须随时注意安全,夜间操作必须随带电筒。2、检查各机台、轴承马达是否发热,不准用湿手赤脚去接触,更不能用湿手去开关各电器设备。3、车间内行车严禁超重使用,行车工作时,下面严禁站人,行车操作者必须听从指挥者指挥。4、修理及更换设备时,开关箱上要挂安全牌,挂牌人必须是取牌人。5、 严禁在沉淀池出水槽上站立操作。6、沉淀池、浓缩池清理垃圾,冲涮杂质时,必须有二人配合操作,并相互照顾,确保安全。7、调节闸门时,拔动手轮,应思想集中,用力适度,严防脱手碰伤。8、起动设备前,应检查设备旁是否有人,确定无人后再开设备。9、敲击各种生铁零部件,必须做好防护眼睛、身体的工作。10、行走于各池井壁时应注意脚下打滑。11、登高作业应做好扶梯防滑,并做好相互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