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炼铁厂压力容器、管道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我厂更安全、合理的供应和使用氮气、煤气、氧气、蒸汽和水,特制定全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全厂范围内氮气储气罐等压力容器,氮气、蒸汽等介质压力管道。3 内容3.1 压力容器、管道和设施的设计工艺参数,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自行改变,如需改造,应报告厂主管部门,私自更改的处罚责任人 5 分。3.2 使用单位必须树立成本管理意识,未经厂领导批准,厂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改接压力管道,杜绝外单位改接我厂压力管道,否则处罚责任人15 分。3.3 压力容器及管道上的阀门、电气仪表元件、密封件等,必须使用符合工艺操作要求的产品,氧气管道上的附属设施
2、必须使用氧气专用设施,不得用其它代替,否则处罚责任人 15 分。3.4 压力容器、管道和设施上的压力调整装置、安全阀等,一经管理部门调定,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处罚责任人 15 分。3.5 压力管道调压阀组平台严禁烟火,不得在平台、管道设施上点火烘烤、吸烟等,否则处罚责任 15 分。3.6 调压阀组平台、设施严禁无关人员攀登,否则处罚责任 5 分。3.7 压力容器附属设施严禁无关人员操作,否则处罚责任人 5 分。3.8 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通晓容器结构和工艺流程,经理论和实际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否则处罚责任人 5分。3.9 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操作,严防压力容器与管道及附属设施在超温、超压、过冷和强腐蚀条件下运行,否则处罚责任人 5 分。3.10 确保压力管道保温层无破损、跌落等情况,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防腐层完好,发现以上问题及时向车间领导、设备科技术人员汇报处理,否则处罚责任人 5 分。3.11 富氧管道、设施间必须用金属导体连成连续导电体,连接用的金属导体不得有腐蚀、断裂现象,如有以上现象,及时更换处理,否则处罚责任人 5 分。3.12 富氧管道、设施需气、电焊时,必须经厂安全部门批准,否则考核责任人 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