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柴油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更安全、正确的使用柴油叉车,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2范围公司所有柴油叉车。3权责3.1 执行操作员:须指定经过培训的人员,并有合格叉车驾驶证,负责柴油叉车的安全使用;3.2 审核主管:负责对驾驶员名胜叉车的安全性进行监督与指导。3.3 保养3.3.1 叉车的一级保养及维修由叉车司机负责;3.3.2 叉车的二级保养及维修由设备部或联系厂家负责;4定义:4.1 一级保养:即日常保养4.2 二级保养:由专业人员对使用到一定时限的叉车进行系统的保养;5作业内容5.1 使用前检查5.1.1 燃油、润滑油、电解液水箱的储量是否合乎要求,并保持清洁;5.1.2
2、 起重装置和门架的升、降、仰、倾工作情况是否正常。严格检查转向、液压、特别是制动系统(刹车功能是否正常和刹车油量,前后灯、刹车灯、倒车警鸣器、喇叭等) ;5.1.3 各系统的管路和接头有无损坏或松动;5.1.4 车轮有无异常;5.2 装货5.2.1 启动:驾驶员不得用湿手或油手操作,每天第一次启动时要预热,且启动速度不宜过快;5.2.2 装载5.2.2.1 货叉距离适合于载荷的宽度,货物重量应均匀分布在两叉之间;叉车单叉使用;5.2.2.2 叉重心高的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升起。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5.2.2.3 确定货物的重心位置。对于稳固情况不好和重心位置高的货物,要用松紧带捆好,防止货
3、物崩塌和倾倒;5.2.2.4 有准装载超过允许载重的货物,且所载货物不能过高、过宽; (料件高度不行超过 2.8 米,宽度不行超于挂车的宽度)5.2.2.5 每部叉车限挂 6 部(含)以下的挂车,每部挂车不得超过 4 吨;5.2.2.6 叉车司机在装载货物后应立即将防护网拉起;避免行驶过程中货物倒塌;5.3 行驶5.3.1 使门架处于垂直位置时将货物升起;5.3.2 行驶时货物的底部离地面应在 300400MM 左右,严禁过高提升货物行驶;5.3.3 靠右行驶,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货车算起 3 公尺以上) ;5.3.4 行至交叉路口或爱阻地段时,应减速鸣号,不允许超车;5.3.
4、5 运行中驾驶员的身体不得超出车外;5.3.6 行驶速度:在厂内道路行驶不得超过 10 千米/小时;在转弯、车间门口、房角、十字路口处、跨越狭窄的道路时,不得超过 3 千米/小时,尽有跨驶行人行道。员工用餐或上、下班时间尽量避免作业,若必要时要特别注意安全;5.3.7 在机床、管道、炉子、设备旁边行驶时,其距离不得少于 0.5 米;5.3.8 坡道行驶:不得在较大坡度路面上长期停车,也不许快速下行,必要时应倒退下行;上下坡进应缓慢行驶;5.3.9 搬运大体积货物时,如果货物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应低速倒退行驶,后挂平板车时正面行驶前叉货物不行高于前视线;5.3.10 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实然制动;中
5、途停车时,应后倾收回门架;5.4 卸货5.4.1 用手刹制动,缓慢停下并保持货叉稳定;5.4.2 一般应在门架处于平衡位置时,货物升降;货叉前后倾至极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时,必须迅速地将操纵手柄置于中间静止位置;5.4.3 门架少量前倾,把货叉下降到最低时,抽出货叉;5.4.4 卸货完毕后,停止发动机并使滑架下落,前倾使货叉着地;5.5 停止作业5.5.1 平板拖斗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摆放整齐;5.5.2 叉车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摆放整齐;5.5.3 关闭所有控制器,切断动力,拨下制动阀,并把货叉放低于并置于非作业位置后取出钥匙;5.5.4 收好各自所配置的工具;5.6 保养与维护5.6.1 电解
6、液的正常液面应该在上下横线之间, 或液面低于下线时请立即补充电瓶水,为防止电瓶水外溢,应在充电之后补充电瓶水;5.6.2 确保链条清洁;车轮螺母坚固好,车内无灰尘,空气滤芯干净;5.6.3 正常情况下叉车由第一使用者(各单位主管批准专人)操作,第一使用人请假或离职时,方可由第二使用者代理;违反条例者罚款,保管人各罚 100 元/次加记大过一次,临时须该部门主管或厂长批准除处;5.6.4 操作时需佩带一操作许可证、驾驶证,各部门主管随时检查和校对,如发现未佩带或佩带他人许可证者,罚款 50 元/次;5.6.5 随车佩带保养记录卡,经发现未佩带者每次罚款 30 元/次;5.6.6 车辆外借需叉车司机随车,私自对换使用,需使用非他专用车,查到两人各记过一次;5.6.7 车辆不得载人,如有发现,将对叉车司机和被载人各罚款 100 元加记大过一次;5.6.8 车辆如果是在非正常情况下损坏,一切后果由叉车司机承担;5.6.9 如不按正常操作规范操作者,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罚,罚款 50 元/次;5.6.10 车辆按各单位指定地点停放整齐,不可随处停放,并保持环境卫生,否则将罚款 30 元/次,叉车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