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葫芦操作工守则1、每班作业前应按表 7 作日常检查。2、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不得在掉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进行检查和维修。3、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再以最小高度吊运。吊重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上方通过。4、无下降限位器的电葫芦,在吊钩处于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 3 圈以上的安全圈。5、不得拆改电动葫芦的安全装置。6、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应遵循先停车,后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开车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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