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质无缝气瓶报废管理制度为了气瓶的安全使用,对盛装医用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 启用前应进行检验。在对气瓶检验中,出现下列情况的气瓶对其进行报废处理:1对使用年限超过 30 年的气瓶按报废处理2.瓶体存在裂纹、鼓包、结疤、皱折或夹杂等缺陷的气瓶应报废。3.瓶体磕伤、划伤、凹坑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 90%的气瓶应报废4.瓶体凹陷深度超过 2mm 或大于凹陷短径 1/30 的气瓶应报废。5.瓶体凹陷中带有划伤或磕伤时, 若其缺陷深度等于或大于 3 条或.4 条的规定;或其
2、缺陷深度虽小于 3 条或.4 条的规定,但其磕伤或划伤长度等于或大于凹陷短径, 且凹陷深度超过 1.5mm 或凹陷深度大于凹陷短径的 1/35,则该气瓶应报废。6.瓶体存在弧疤、焊迹或明火烧烤等热损伤而使金属受损的气瓶应报废。7.瓶体上弧立点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 2/3 的气瓶应报废。8.瓶体线腐蚀或面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 90的气瓶应报废。9.颈圈松动无法加固的气瓶,或颈圈损伤且无法更换的气瓶应报废。10.底座松动、倾斜、破裂、磨损或其支撑面与瓶底最低点之间距离小于10mm 的气瓶应报废。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报废:a) 筒体圆度超过 2.0;b) 筒体直线度允差超
3、过瓶体长度 4,且弯曲深度大于 5mm;c) 瓶体垂直度允差超过瓶体长度 8。12.音响十分混浊低沉,余韵重而短并伴有破壳音响的气瓶应报废。13.瓶口螺纹的轻度腐蚀、磨损或其他损伤可用符合 GB/T10878 规定的丝锥修复。修复后用符合 GB/T8336 的量规检验,检验结果不合格时该气瓶应报废。14.内表面有裂纹、结疤、皱折、夹层或凹坑的气瓶应报废。内表面存在腐蚀缺陷时,瓶体上弧立点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2/3 的气瓶应报废。15.瓶体线腐蚀或面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 90的气瓶应报废。16.气瓶现重量与制造标志重量的差值大于 5%,应测定瓶壁最小壁厚。除点腐蚀外,最小壁厚
4、小于设计壁厚 90%的气瓶应报废。17.现容积值小于制造标志容积值的盛装高压或低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容积测定记录将原制造标志容积值改打为现容积值。现容积值大于制造标志容积值 10%的气瓶应报废。18.水压试验时, 瓶体出现渗漏、 明显变形或保压期间压力有回降现象 (非因试验装置或瓶口泄漏)的气瓶应报废。19.高压气瓶在水压试验时,应同时测定容积残余变形率。容积残余变形率超过 6%时,应测定瓶体的最小壁厚,其最小壁厚不得小于设计壁厚的90%。容积残余变形率超过 10%的气瓶应报废。20.气瓶气密性试验时,对在试验压力下瓶体泄漏的气瓶应报废。对检验中出现的报废气瓶,出具钢质无逢气瓶判废通知书,并进行登记。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性的处理,填写好气瓶报废处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