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矩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矩(ISO45001-2017)1目的工业气瓶(含蓄能器,下同)虽然结构简单,但瓶内承受压力高,使用介质性质、使用环境各异,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为规矩公司内以及相关方关于工业气瓶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矩。2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需要使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并且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灭火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非反复充装气瓶等)的公司各部门、相关方(外协施工单位)。3管理职责3.1本着谁使用谁管
2、理的原则。3.2气瓶使用单位应落实管理责任人,负责气瓶使用全进程的安全管理。3.3安全环保部负责关于气瓶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且反馈、敦促责任单位整改安全隐患。3.4相关方使用的气瓶由发包方实施管理。4工业用气体的分类4.1永久气体(临界温度小于10):氧气、氮气、氢气、氩气、一氧化碳。4.2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二氧化碳。4.3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70):氯气、氨气。4.4溶解气体:乙炔。5工业气瓶试验5.1 工业气瓶应按规则试验合格,由检测机构在瓶颈或瓶圈上加盖钢印,并且颁发合格证。5.2试验周期:氧气瓶四年,乙炔瓶三年,惰性气体瓶五年。6供
3、应方管理6.1工业气体采购部门应敦促供气单位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业气瓶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表明书、定期试验合格证等相关复印件。并且明确相关方安全职责。6.2供气单位提供的工业气瓶外表颜色、字样和色环,必需契合国家标准GB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则。6.3供气单位的工业气瓶应专瓶专用,不得改装其他气体。6.4气瓶运输车辆应无安全隐患并且配备灭火器;禁止氧气瓶、乙炔瓶混放(囊括空瓶);气瓶应配备瓶帽和防震圈;立放时,气瓶必需妥善固定,且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卧放时,气瓶头部应方向一致,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进入公司应减速慢行,
4、并且按指定线路行驶。禁止在防火、防爆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和有明火的场所附近停车,因特殊情况需停车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6.5装卸气瓶时应轻装轻卸,禁止抛、滚、滑、碰和倒置;装卸现场禁止烟火,并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7收发管理7.1 气瓶贮存保管单位需建立验收制度,指定专人关于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及回收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囊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入或出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等)。7.2气瓶贮存保管单位每周关于工业气瓶的收、发货情况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设备材料部、安全环保不定期关于使用、发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7.3收货时必需检查气瓶外观和标志等。关于盛装气体进行确
5、认,并且做好验收记录。关于不契合下列要求之一的拒绝接受:7.3.1无充灌合格证的。7.3.2气瓶外观有缺陷及侵蚀、有机械性损伤和严重侵蚀的。7.3.3不在有效的使用、试验周期内,无气瓶试验钢印和不能识别的气瓶。7.3.4漆色及标志不鲜明的。7.3.5字样和色环标记不契合规则,没有气瓶警示标签(见附件2)。7.3.6安全附件不齐全、完好(囊括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防震阀、防震圈等)。8.贮存管理8.1公司不设单独库房存储气瓶,气瓶应定量采购,用完即时运走。8.2气瓶临时存放区应避免阳光直射,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并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不得有地沟、暗
6、道和底部通气孔。并且且禁止任何管线穿过。8.3临时存放区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并且配备足量的灭火器。8.4空瓶和实瓶应分开存放,并且有鲜明的标识。8.5各种气瓶禁止混存,(囊括氧气、乙炔及易燃物品等)。8.6气瓶储存时应排放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并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卧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9使用管理9.1 工业气瓶使用部门(含相关方)必需落实管理责任人,关于使用进程实施10其它全程监控。9.2气瓶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关于钢印标记、色标及安全状态进行确认,关于不契合安全技术规则的气瓶不得投入使用。9.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9.4气瓶使用时,必需直立,禁止卧放使用。9.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在瓶体上引弧,禁止将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9.6气瓶禁止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源的场所使用。9.7使用进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气瓶受爆晒或烘烤,禁止用40以上的热源关于气瓶进行加热。9.8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同车搬运。9.9瓶阀出口处必需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