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为加强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起重设备故障或操作者违章发生事故,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望相关人员遵照执行。一、起重设备名称及型号:LDA 电动单梁起重机、 CD、MD 系列钢丝绳电动葫芦二、起重设备管理要求:1、起重设备必须建立专门的台帐,并做好相应的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和检验记录。2、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熟悉所操作的起重设备各机构构造和技术性能。3、起重机应有明显的起重限量标志牌,设备铭牌、设备编号等。4、操作人员在启动前,应对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出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5、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使用要求,设备出
2、现结构、性能故障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三、起重设备定期检查要求:1、使用队组安排专人每天必须对起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后上交矿机电科。2、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对故障进行处理,若遇到无法处理的故障时,应立即上报集团煤矿事业部,制定合理的解决办法。3、定期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横梁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螺栓等联接情况; 动力系统和控制装置;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 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限位装置;运行小车; 钢丝绳磨损情况。四、使用注意事项:1、非专职人员严禁私自使用起重设备。2、每次开机前必须对起重设备的相关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3、起重机的明显部位应标明最大起重量,禁止超负荷使用。4、物体起吊时,起重梁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且禁止在物件上站人。5、起吊物件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下放应低速轻放,防止损坏设备。6、起重机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畅通的吊运通道,禁止吊物从人头上方越过。7、重物的升、降不得超过上下行程的极限。五、本制度由机电二队执行,机电科、安全科监督管理。附:起重设备安全检查表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