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1、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每班至少巡回检查八次。2、巡回检查的人员应包括司炉带班长,当班司炉工和水处理化验人员。3、巡回检查的内容:水位、压力燃烧是否正常;锅炉辅机运转是否正常;锅炉受压部件有无泄漏和其他异常情况;用汽负荷的变化情况。4、巡回检查路线:由上煤、给水、炉前、炉后、炉上、炉下、炉内(看火) 、炉外(查辅机)到除碴、除尘、阀门、仪表等逐一检查。5、巡回检查的记录,要求每次巡回检查都要做好原始记录,记录各种设备、运行情况和参数,所有显示记录和仪表上的数据都要记录清楚,不许用,代替。6、按照上述巡回检查的内容和路线,认真做好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