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常用安全技术讨论,一、叉车(铲车)使用安全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三、电焊作业安全要求四、灭火器的配置五、关于伤亡事故的分类,3,一、叉车(铲车)使用安全,4,(一)、厂内机动车辆的事故类型,厂内机动车辆的主要事故类型有:车辆伤害(包括翻车、撞车、挤压和轧辗等)、物体打击(搬运、装卸和堆垛中物体的打击)、高处坠落(包括人员或人员连同物品从车上掉下)、火灾和爆炸等。,5,1、持证驾驶。2、不得载客。3、禁止任何人通过或站在车辆起升部件下面。4、未经批准不得修改、增加或拆除零件。5、不准超过核定的载重量,所载货物不得超长、超宽。 6、堆高作业时,必须使用带有护顶架和挡货架的车辆。,(二)一般规则,
2、6,(三)驾驶规则,1、一般规则在道路行驶一般不得超过10km/h;在厂房里行驶时,不得超过5km/h。必须避免车辆驶过松软物体或障碍物。禁止急刹车和急转弯。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 400mm, 门架须后倾。叉车不得运输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边行驶,边提升或降低货叉。倒车时驾驶员必须先观察和鸣号。,2、在坡道上运行车辆必须缓慢地上、下坡。车辆不得在坡面上转弯,也不得横跨坡道运行。车辆与站台或平台边缘之间必须保持至少为车辆一个轮胎宽度的距离。当上坡或下坡坡度超过10%时,运行时必须使载荷面向上坡方向。,3、停车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
3、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8,(四)、驾驶员维护车辆规则,1、使用车辆之前,必须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 2、加燃料加燃料前必须关闭发动机,制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离开车辆。在加燃料时禁止明火和吸烟。蓄电池充电时,排气帽必须处在正确位置上以防电解液溅出,并确保通气孔有效。打开蓄电池(或隔间)的盖以放出气体和散去热量。在蓄电池充电区域内必须采取措施以防出现明火、火花或电弧。稀释浓硫酸制电解液时,只允许把浓硫酸加入水中,而不得把水加入浓硫酸中。,9,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五)、相关安全标准,GB4387
4、-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10827-1999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 GB16178-1996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2003年6月l日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未将厂(场)内机动车辆纳入条例调整范围。但仍执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10,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到现场查什么?,10,起重机械: 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88条,10,a)
5、吊钩不得有裂纹 b)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应报废; c)扭转变形不得超过10; d)危险断面和吊钩颈部不得产生塑性变形; e)吊钩上的缺陷不得补焊。 f)吊钩应设有防止吊物绳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1、吊钩,10,2、钢丝绳,a)钢丝绳在一个捻节距内断丝数达钢丝绳总丝数的10%; b)整条钢丝绳绳股断裂;c)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 ;d)麻芯外露应报废;e)钢丝绳有明显的腐蚀应报废。f)g),报废标准,10,卷筒的报废标准 a)裂纹; b)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 c)绳槽磨损量大于钢丝绳直径1/4且不能修复时。,3、卷筒,10,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
6、废、更换或修整: 裂纹; 制动带或制动瓦块摩擦垫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4、制动器,10,1、起重机械安全装置(1)起重量限制器(超载限制器)(2)位置限制器 (3)连锁保护装置(4)缓冲器(5)夹轨器和锚定装置(6)活动零件防护罩(7)其它安全保护装置,(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10,司机应做到“十不吊”。,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时不吊;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歪拉斜挂不吊;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补垫不吊; 违章指挥不吊。,10,(2)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3)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4)吊运重物不得从人头顶通过,吊臂下严禁站人。(5)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以免受力过大。(6)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