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部部长安全职责1、及时辨识和获取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贯彻执行并及时传达,分管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2、每年年初制定公司的安全工作计划及部门的安全工作计划,审核其它部门和基层车间班组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监督实施。3、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4、参与制定、修订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组织或参与公司的综合安全检查及其它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
2、作的完成情况。6、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和验收,保证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7、全面负责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8、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纠正违章。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10、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组织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12、参与编制公司应急预案和修订,组织公司综合级演练并对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进行评价。13、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14、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1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