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使公司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揭示生产、科研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第三条 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遵循原则:(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第四条 事故隐患整改遵循“三定四不推”的原则。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 总经
2、理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主管领导(以下简称主管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六条 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第八条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第九条 消防、保卫管理部门负责消防、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储的监督检查。第十条 负责女工特殊保护、劳动合同中安全生产部分的执行、班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一条 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部门副职领导配合一把手做好本部门隐患排查工作, 部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
3、具体工作。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赋予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义务,认真排查身边的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领导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第三章 隐患定期、不定期排查及分析第十三条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采用巡回检查、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形式进行。第十四条 职业安全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一)负责监督检查:1、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执行情况;2、技改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落实情况;3、职业安全卫生技措计划的落实情况;4、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二)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消防、保卫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1、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
4、品的安全管理情况;2、公司重大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四)负责组织监督检查:1、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情况;2、劳动合同中安全生产部分的执行情况;3、技改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的落实情况;4、班组安全管理情况。第十五条 抽查和巡回检查:(一)公司主管领导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进行抽查。(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巡查:1、部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包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解、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2、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包括:部门安全管理软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登记表等) ;3、职业
5、安全卫生设施完好状况;4、劳动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5、生产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6、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 、电动工具、移动电风扇是否在检测周期内使用;7、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操作;8、危险点定员定量执行情况,责任人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认真落实整改;9、有无其它事故隐患。(三)消防保卫人员负责巡查:1、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2、防火管理制度执行情况;3、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合理、完好状况;4、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5、剧毒品、易制毒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6、消防应急知识掌握情况;7、防盗措施落实情况;8、消防应急设施是否完好。(四)对本部门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不定
6、期巡查。第十六条 定期检查:(一)消防队员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月查、季查、年检。(二)电工应按职责分工定期对配电箱、板、柜等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移动电风扇、手持电动工具、电网接地、防雷接地、电焊机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维修;(三)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四)三级危险点定期检查:按公司三级危险点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五)各部门组织做好岗位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性检查工作和班组长日查工作;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周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六)定期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组织部分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人员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安全性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参加检查的领导现场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由负责汇总、建档、监督实施和考核。安全性大检查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