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讲解了企业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所采取的系列措施以及各相关方在职业病防护中的职责和权利。该文档定义了关键术语,如职业病、职业危害、职业禁忌症及有害作业,明确了具体的工作范围。文档规定矿井内部成立领导组及其下属办公室以强化职业病防治管理,具体分配了各单位和人员的不同职责。工会负责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安全科专注于识别评价风险、制订防控措施和开展教育宣传。人劳科则负责对统计报告的职业病进行档案管理与患者安置。此外,各单位还必须确保防控设施运行并按规定发放防护用品,员工应严格遵守制度且享有相应的权益。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还提出硬件方面的改进方案来优化工作环境,如通过防尘系统减少尘肺病发生,降低噪音污染和配置个体防护用具等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和相似行业领域的单位,特别是涉及高噪声、尘肺病或其他潜在职业病风险的企业。适用对象包括矿长、各级领导成员、各职能科室和生产队负责人及普通劳动者。其内容可为煤矿行业中各类工作人员在制定或理解职业病防治制度时提供专业支持,同时也适合其他存在相似职业健康挑战的企业或部门学习和参考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