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主管级工程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1)机电科主管级工程师负责协助科长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三大规程在现场的实施,是机电专业具体负责技术管理的落实者。(2)负责组织编制停产检修措施、重大安全措施以及一般安全措施的审查。具体负责大型设备的安全运行、技术测定、各类保护整定、资料存档及各类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3)具体负责设备的技术改造、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数据测试整理、图纸资料存档以及设计、安装、供电图纸资料的审核。(4)负责每月至少一次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大型设备的技术装备、安全设施、井筒装备的检查。(5)负责每月至少三次对各大型设备机房硐室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同时进行隐患排查。(6)负责本管辖范围内设备安全运行的巡回检查,隐患排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管辖范围内各类电气设备保护,机械设备各类保护的检查,并按规定组织定期试验。(7)负责双风机双电源、风电闭锁、漏电继电器、皮带的安装及正常使用,把好阻燃皮带、电缆下井关。负责井下低压安全供电,合理供电以及电气设备的安装、回撤的负荷审批。负责机电设备的入库质量验收、电气试验,确保下井设备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