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讲解了建设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的要求与实施流程。文档描述了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的项目,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范,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理念,在建设全过程中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纳入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及投产使用,旨在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减少职业危害与相关疾病的发生。文件提到施工前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该工作由专门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服务机构执行,并按规定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另外还指出,在竣工验收阶段需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确保配套防护设施运行情况符合标准且对试运行期间的职业危害因素加以监测,要求在12个月内完成最终效果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建设项目,涵盖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多种类型的工程。该文档针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所有企业和单位提供指导,特别是那些可能造成尘肺病等职业健康问题的作业场所,为负责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营的工作人员和管理部门提供了具体的规范要求和操作指引,帮助他们有效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并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