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讲解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确保新建、改扩建、续建等建设项目的设计符合卫生要求,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职业危害因素,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而制定的制度。该制度强调在建设项目设计时应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护措施,防止有害因素对工作场所的污染,并在设计、施工、投产使用阶段同步实施卫生防护措施。对于一般职业危害场所建设项目,要求在立项时进行全面的预评价,在设计时充分考虑预评价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控制效果评价,并在竣工后报送相关卫生监督机构审查。对于主要职业危害场所建设项目,除了满足一般要求外,还需做好主要职业危害场所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新建、改扩建、续建等建设项目的企业,特别是那些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这些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冶金、矿山、机械制造等行业。通过遵循这一制度,企业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