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对公司职业病防治的监督制度讲解了企业内部针对职业病防治的监管框架和措施。描述了以劳动者为主体的预防、控制与消除职业活动中粉尘和有毒物质引起的职业病的必要性,突出了科学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对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推动作用。该文件结合矿业实际特点,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责任规范,强化劳动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并明确其在工作中可享有的七项基本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这些权力覆盖职业病相关知识教育、服务诊断与治疗、设施配备、知情权等方面。同时要求公司在保障劳动者行使权力不受限制的前提下优化福利待遇政策,确保调离岗位时提供真实档案信息,禁止对未成年群体从事高危害工作并加强特殊女工权益的保护,还涉及职业病人在保险理赔和经济赔偿中的权利保障。劳动者对公司职业病防治的监督制度适用于矿产及其他可能存在职业病隐患的相关工业企业中的一线劳动者及相关管理人员。特别适用那些直接接触有害粉尘、有毒化学品等高风险环境作业的员工。此文件有助于矿业领域、化工制造以及其他制造业等相关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帮助建立科学合理的防护机制,维护广大一线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