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职责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经费,保障本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2、制定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键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工程竣工后将档案资料交上级职业病防治机构保存。4、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日常工作:做好接触有害作业人员的岗前、岗中、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向职工提供合格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和设施,落实职业危害的检测,并做好职业病防治有关登记、统计、报表工作。5、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的监督监测,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职业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标准。6、定期向上级机关和劳动者报告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7、认真落实职业健康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