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病病人体检、康复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搞好职业病预防和康复治疗管理工作,使职业病患者早日康复,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柞水县国宝公司所有从事职业病管理的相关人员。三、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四、制度内容1、公司所有职业病患者,由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负责,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病人健康检查。2、根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公司卫生院负责按其患病名称和病情轻重程度,分类管理,分级治疗。3、由公司卫生院负责每年对职业病患者按时发放一次职业病防治药品,并正确指导用药方法、服用剂量和注意事项。4、各生产单位应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技安规程,督促职工作业时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在作业现场用餐
2、进食。下班后搞好个人卫生,作业场所和周围环境卫生,有利于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和职业病患者早日康复。5、对于中毒性职业病患者,在生产车间的权限内,可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特殊工种要轮换上岗或缩短作业年限,减少与有毒有害因素的接触使其早日康复。6、对于重中毒职业病患者,由综合办负责调离其工作岗位,完全脱离与毒害因素的接触,积极配合药物治疗使其尽早恢复健康。7、凡重病职业病患者需住院或手术治疗时,需经卫生院和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入院治疗,其住院医疗费和手术费,按工伤对待。8、对职业病患者在住院或手术治疗期间,其工资待遇和劳保福利等事宜由公司行政负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有关规定执行。9、对职业病患者经住院或手术治疗康复后要求复岗者,须凭职业病健康检查医疗机构的康复证明, 经综合办审核, 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重新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