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安全工作职责1、教师要结合本科特点,采取学科渗透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2、上课前教师要点名,发现有未到学生,要及时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负责与家长联系。3、教师上课不得迟到、提前下课,不得溜堂。在进行实验操作或活动时,事前要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课堂安全。课堂上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4、协助班主任要组学生放学路队及及集体活动时学生安全。5、无论校内校外,如发现我校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学校反应。6、不得让学生替教师做提开水、搬运重物上下楼梯、外出买东西等有危险性的事情。7、教师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用品、设备及教具器材的安全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或报告学校解决。8、 教师要全面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 不让学生参加与其身体不适的活动;学生如生病或发生伤害事故要立即进行相应处理,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9、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