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工作人员安全工作职责1、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每年进行一次查体。当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2、食堂工作人员在岗时,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长胡子、长指甲,工作时不吸烟。3、每天对食堂及餐厅进行打扫,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平时有灭鼠、防蝇、灭蟑螂措施。4、餐具及时清洗消毒,不隔日隔夜,消毒过的餐具,应立即置于清洁的厨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5、加工食品的机械设备、加工台面、锅灶使用后洗刷干净,做到不锈、无残留、无污垢。6、贮存食品做到生熟分开,与非食品分开,堆放离地离墙,分类分架,冰箱疋期除霜清洗。7、烹调好的食品应当在各餐间内存放,存放期间安排专人值班,防止投毒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