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1小卖部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 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2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