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环境责任制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6、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7、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要求。8、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9、保持施工现场施工有序、整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