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经理职业健康与安全、环境责任制1、项目经理为所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并组织落实。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要求。3、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建立、健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项目部的环境方针,建立、实施环境目标和指标。4、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并明确各业务部门及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并建立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和组
2、织机构,以实施环境方针,实现目标和指标。5、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加大包括人、财、物三方面的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6、督促、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及劳务队进行岗位责任制考核。7、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严格审查分包人的安全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8、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