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与奖惩制度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公司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1、检查层次1.1 由站领导负责,职业安全领导小组参加,每季度进行一次。1.2 职业安全专(兼)职业管理人员每月一次。1.3 领导小组负责人,对本小组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2、检查内容2.1 各职能部门、领导小组执行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情况。2.2 工作现场检查:场地总体职业安全状况,工作场地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落实隐患整改发现存在职业卫生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整改四定原则落实整改。4、奖惩措施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的, 考核责任人每次 100 元, 为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视整改情况考核责任人每次 50-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