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行政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讲解了党务行政管理中心在企业安全管理、环保监督和职业卫生保障中的多重职能与任务分配。该文件描述了协助公司领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环保指示,并承担安全环保资料流转及会议记录的工作。该文本涉及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检查与安全教育,对保卫、机动车辆、消防、电梯等领域的安全管理责任,通过贯彻上级关于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员工的劳动保护待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文档阐述了新进员工和在职职工在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技术上的培训和考核要求,确保人力资源配备能够符合安全环保标准。还特别提到在用工协议中明确安全环保相关内容并执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义务,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和工伤鉴定,以及负责新老工人的体检与岗位调整工作。党务行政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适用于各类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环境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的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大的制造类或化工类单位。这一职责规范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行政中心和相关部门提供指引,帮助他们在日常业务中更好地融入安全环保要素。适用人群包括安全员、党务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需参与安全管理与职业健康的业务协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