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行政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生产指示精神,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环保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环保会议记录,对安全环保部门的有关资料,及时组织会审、打印、下发。3、负责对到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检查登记和安全教育。4、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负责公司保卫、机动车辆、消防、电梯等安全管理工作。5、负责宣传推广安全环保先进工作事迹。6、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执行员工的劳动保护待遇,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知识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分配。8、负责会同安全环保部等业务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技术和岗位技能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9、按国家规定,从人员素质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环保人员的配备。10、在用工协议中应有安全环保、职业危害因素告知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11、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12、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定期调整,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岗、脱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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