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经理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在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矿内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协助经理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根据本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订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5、组织对全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经常检查全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经常听取各班组、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安全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8、对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