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1、应当严格遵守单位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部门负责人报告。4、有权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