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预防和应急计划;3、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4、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5、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安全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6、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7、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8、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9、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职业病安全隐患;10、依照相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11、及时、如实上报职业病危害事故,亲自参加矿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12、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