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 行政人事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和发放标准的制定。3.2 供应部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防护用品的质量验收,仓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3.3 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3.4 新员工必须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按标准发放。3.5 防护用品是在工作中使用的,因病或其他原因脱离岗位停发其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3.6 职工进入生产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3.7 仓库部须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并做好内部调节管理。3.8 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作他用。3.9 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3.10 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3.11 公用防护用品及抢修作业计划外的防护用品,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后发放。部门、各单位认真负责,严格执行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做好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