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一)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新购的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其安全防护装置、附件,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明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对易发生事故的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改进。(二)加强对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经常性检查和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三)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建立设备资料管理台帐。(四)供应部门要及时提供安全生产所需材料和物资,按照有关规定采购劳保用品。(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发放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防止发生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六)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工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