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投入保障制度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职业危害防治系统,列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主要包括在以下项目内: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5、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二、为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必须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主要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三、计划下达后,资产类由供应公司集中负责采购,物资计划科催货,费用类、工程方面主要由企管部门负责。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年度下达的计划、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