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作业场所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1)企业根据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制定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其计划与方案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专职安全员直接管理。所需资金由企业第一负责人审批,拨付,并安排落实时间,完成进度表。(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危害预防、评价、控制、治理研究和开发职业病防治技术及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主要依据,是区分健康损害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浓(强)度
2、;监测结果及分析;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及检查结果评价等。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健康资料。(3)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与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所设计要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要求,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符合标准规定,如不符合要进行整改。(4)生产流程、生产布局必须合理,确保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有毒物质的伤害,高毒作业应与其他作业有效隔离,一般有毒设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区设红色警示线。(5)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
3、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报警设施、冲洗设施与急救器具等由生产车间负责,并由车间主任组织各组兼职安全员定期检查、维护、记录,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6)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联络,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定期(每年一次)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在检测点设标识牌,将检测结果进行公告,使从业人员知晓其工作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结果,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7)每年对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过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