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副校长安全职责1、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2、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安全工作计划,领导教职工做好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方案。3、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4、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置安全工作。5、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并负责向校长汇报,熟悉组织学校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6、协调安全工作,将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对上学、放学、课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连带责任。7、按时参加学校安委会例会,并按要求及时向校长报告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8、按学校的安排,负责实施份内的安全检查考核,对安全“问题”人员进行帮助,并提出改进措施。9、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安全任务。